来源:六安网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8日
内容导读: 如今,贷款购车已经成为一般年轻人购车的首选方式,但是很多人都没有经验,如果你认为贷款购车十分简单就错了,这其中的奥秘有不少,一不小心你就有可能吃了哑巴亏,所以在下手之前一定要询问好相关细节,每付一笔钱都要弄清楚明白,以免带来损失,下面我爱卡就给你举个例子。
如今,贷款购车已经成为一般年轻人购车的首选方式,但是很多人都没有经验,如果你认为贷款购车十分简单就错了,这其中的奥秘有不少,一不小心你就有可能吃了哑巴亏,所以在下手之前一定要询问好相关细节,每付一笔钱都要弄清楚明白,以免带来损失,下面我爱卡就给你举个例子。
近日,刘先生向工商部门投诉称,其购买汽车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汽车销售公司收取了3000元的按揭贷款“手续费”。接到投诉后,金安区工商局三十铺工商所介入调查。
据了解,8月26日,刘先生在六安一家汽车销售公司4S店看中了一款品牌小汽车,标价15万多元。由于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有点困难,就准备按揭一部分。随后按照销售顾问所列清单,准备材料,与银行联系,办理了贷款手续,签订了车辆定购合同,并按照汽车销售公司的要求交付了首付款和3000元的贷款手续费。
之后,刘先生的家人无意中从报纸上看到了该款汽车的促销广告,广告称2012年9月30日前购车,信用卡分期购车的手续费可免,且六安的销售公司也列在促销广告中。9月7日,刘先生在提车时,便销售公司要求退还贷款手续费。但此时,销售公司却以种种理由搪塞,不予退还。
工商执法人员认为,贷款手续费是一种价外收费,国家没有专门规定,但是,如果销售公司提供了相应服务,双方可以协商收取一定数额的服务费,但不得以合同“格式条款”的形式,强行要求客户交费。《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这家汽车销售公司既然在商业广告中承诺“0手续费”,就应该信守合同要约,有诺必践,不应该出尔反尔,损害消费者的利益。经过宣传、解释,就格式条款问题开展现场指导,企业负责人当即表示,对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并主动联系消费者,表达了歉意,退还了3000元贷款“手续费”,刘先生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