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汽车网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6日
内容导读: 修理厂应老板说,当天8点左右,他发现停在接待室门口的宝马523型轿车不见了。开修理厂已经四五年,头一回碰到这事,他急出一身冷汗。
6月6日凌晨,放在永康市捷客汽车修理厂修理的一辆宝马,突然失踪。
修理厂应老板说,当天8点左右,他发现停在接待室门口的宝马523型轿车不见了。开修理厂已经四五年,头一回碰到这事,他急出一身冷汗。
监控显示,当天凌晨2点25分,修理厂门前的停车场来了三四个人,直奔那辆宝马车,先是用专门的拖车架把宝马两个后轮架空,三五分钟后,开过来一辆东风商务车,2点35分,宝马车被拖离停车场。
应老板说,这辆车子是俞先生去年年底拿过来修的,车头除了发动机,其他零件都撞坏了。直到今年3月份,才买齐配件修理好。应老板打电话让他来提车,结算近4万元的修理费。俞先生说,对方车子负全责,等保险公司的理赔款到了,再来提车。
现车主要求修理厂交车
应老板马上打电话给送来修车的俞先生。
俞先生说,自己只有一个要求,把车子找回后,修理费马上支付给应老板。
俞先生说,这辆车子是去年从应某手上转过来的。应某当时办有一家门企,彼此认识。当时,这辆车子很新,只开了2万多公里,出价30万,比市场价便宜了四五万元,他就买了。
他也知道应某这辆车子是抵押给银行的,但应某说,他会办理的。因此,应某还写了“转让协议”。协议中说:“本人将宝马转让给俞某,一切责任由本人负责。”
俞某说,协议中所指的“一切责任”指的就是欠银行的尾款和二手车过户手续。
去年12月,宝马车被皮卡车撞得一塌糊涂,他打电话给应某,应某却联系不上了。
拖车的是担保公司
经过查访,拖车的是太平担保公司。
应老板不解的是,修理厂和担保公司素无往来,为何要到他厂里来拖客户的车?
昨天,记者来到了这家担保公司。
一位姓朱的工作人员说,这辆宝马是2011年太平车行卖给应某的。当时,应某付了十多万的首付后,选择三年期购车按揭贷款,每个月还款1万多元。他们的担保公司负责担保。
但是,付了几个月后,应某就不按时支付了。担保公司上门催讨,他补交了一些后,又连续7个月没有支付银行贷款。而且,电话也打不通了。银行多次催讨未果,2012年下半年起,就从担保公司账户上划走了这笔钱。还包括利息、罚息、滞纳金。
她承认,宝马车子是他们公司拖走的,现车子放在一个合适的地方。
律师不赞同担保公司行为
6月6日,修理厂向警方报了案。
应老板说,他只负责修理车子、收修理费。车子与担保公司之间的纠葛和他没关系。但在修理期间,他对车子负有全部的保管责任。担保公司应该把车交回给他,并承担他在这起事故中的精神损失。
现车主俞先生说,他持有“转让合同”,这辆车子是他的。因此,在修理期间车子出问题,他只能找修理厂负责。车子不到,他是不会付修理费的。
而担保公司则认为,应某把车子抵押给银行,他就不能把车子进行买卖,他和俞某的“转让协议”应属无效。他们为这辆车子支付了近40万元的钱。因此,他们有权利把它拖回处置。
对于三方观点,浙江航正律师事务所律师楼建航是这么说的:
担保公司把车子从修理厂拖走是不对的。因为,它作为担保方,对车子没有物权,只有债权,也就是说,有代偿债务的责任,没有处置的权利,即便要收回车子,也只能由银行出面,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俞某本来欠着修理厂的修理费,但由于车子没了,他要求修理厂把车子找回再付费,合情合理。虽然宝马没有办过户手续,但“转让协议”有效,他才是真正的车主。
修理厂可要求担保公司归还车子,如果警方没有立案,可以直接上诉至法院。
担保公司应把车子交还给修理厂,并向应某追偿或起诉,讨回垫付给银行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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