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华日报 小编:fanxinxin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7日
内容导读: 如今,选择贷款购车的人越来越多,一些汽车经销商却借此偷偷捞上一笔,不少消费者往往稀里糊涂就多花了冤枉钱。
贷款购车 小心“陷阱”
如今,选择贷款购车的人越来越多,一些汽车经销商却借此偷偷捞上一笔,不少消费者往往稀里糊涂就多花了冤枉钱。
贷款提车时多付两种费用
“当时商家说有优惠,我按揭贷款买了车,谁知道一看费用清单,竟然还多出几项不明所以的费用,当时就很火了。”今年3月中旬,磐安人钟先生在东阳市城南西路某汽车经销商处,通过汽车按揭贷款购买了一辆长安cs75,双方的购车流程走得非常顺利。
但在交车时,钟先生却发现购车费用清单上多了几个费用———垫资费1170元和信用险1770元。“我按揭买过很多车,该有哪些费用我都很清楚,根本就没有信用险和垫资费。”钟先生表示对无缘无故出现的这笔费用无法理解,但商家却坚称,收这些费用是公司规定。
无奈之下,钟先生向东阳市消保委投诉。在钟先生提供的购车合同上,只注明着约定车价138800元、首付款42800元和贷款95000元,其他费用都被写在了附录的商谈备忘录上,但备忘录上并无双方签字。也就是说,钟先生对购车的其他收费项目,可能根本就不知情。
东阳市消保委认为,未向消费者详细说明真实情况,巧立名目乱收费,已经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最终,商家同意退还钟先生1500元。
贷款购车一定要仔细核对
像钟先生这样的情况,每年都有发生。大多数人对于买车、上牌、保险、贷款等专业知识并不完全熟悉,被一些不良商家钻空子,多花了冤枉钱。
除了各种让人眼花缭乱的收费项目,有些商家在还款方式上也会做一些手脚,如消费者在签订汽车贷款合同时的还款方式是“等额等息还款”,但在银行打印的个人购车贷款明细上还款方式却变成了“本金递增,利息递减”。
对此,消费者在购车前应仔细查看银行与自己签订的借款合同和经销商与购车人签订的《购车合同》,了解合同的整体内容,尤其对于利息、月供金额、偿还期限等相关信息,发现不合理的地方要及时要求改正。
一名东阳汽车业内人士提醒,贷款购车“多收费、乱收费”等现象,已经成为了汽车行业的一种潜规则,消费者在购车过程中,一定要擦亮眼睛,仔细核对购车合同上的每个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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