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太原晚报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9日
内容导读: 为了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二手车交易双方的权益,我省物价和商务部门进一步明确了二手车交易服务收费的有关事项。
为了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二手车交易双方的权益,我省物价和商务部门进一步明确了二手车交易服务收费的有关事项。
二手车交易市场交易服务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由省物价部门制定。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经营者要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并严格按规定收费。对不明码标价、随意改变收费标准等违法行为,物价部门将进行查处。
具体收费时,根据客车、货车、轿车等不同车型划分不同标准。其中,轿车类排量为1.0升至1.6升(含)的收费标准为:2年(含)以内400元/车,2年至5年(含)350元/车,5年至8年(含)300元/车,8年以上200元/车等。